這位人士表示,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,可能會采取多層次、動態調整的征地補償方式,補償標準將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而動態調整。在用地規模、結構以及用地的時序安排上保持政策一致性,在盡可能不占用優質耕地的同時,提高土地使用集約效應。在農民轉變成城鎮居民的過渡期內,應支持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宅基地使用權流轉,讓農民享有收益權。
他說,土地確權是實現農民土地流轉的基礎性工作。相關部委正抓緊建立健全農村產權確權、等級、頒證制度。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、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技術標準有望年底出臺。
此外,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將成為土地流轉改革的重點之一。將探索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市場,培育資產評估等中介組織,鼓勵地方政府采取多種措施,引導各類擔保機構加大對“三農”的服務力度。